从事进出口贸易的朋友都知道,向香港海关递交的「贸易通申报表格一B」(Tradelink Form 1B)是正式报关的常用文件。很多人关心:进口到香港的贸易通申报表格一B适用哪些获豁免报关费的物品?简单来说,表格一B虽然主要用于“非食品类”货物的正式报关,但并非所有货品都须缴纳报关费——若货物属转口、过境、转运,或符合特定低价值、特定用途的情况,则可申请豁免。接下来我们详细拆解豁免范围、申报步骤与常见误区。
表格一B的豁免物品范围:哪些货品可不缴报关费?

基本豁免原则:以“贸易性质”而非“货品类别”划分
表格一B的豁免逻辑,核心在于该批货物是否在香港“进口后进入本地市场消费”。只要货品在进口后直接转口离境,或属于过境/转运性质,即可豁免报关费。具体包括:
- 转口货物:货物经香港转运至内地、澳门或其他国家,且未在港加工(仅更换运输工具、仓储、分拣则不影响豁免资格)。
- 过境货物:运输途中经香港水域或机场直接于原交通工具上过境,不进入香港关境。
- 转运货物:在海关监管下,从一艘船/一架飞机卸下后直接装上另一运输工具,且货主不变。
特殊货品及低值豁免情形
除了贸易性质,以下场景亦可豁免:
- 价值低于规定阈值的个人随身行李/礼品:旅客携带供自用、非商业用途且总值不超过港币 500 元的货品,若以表格一B申报,可豁免。
- 特定官方或慈善物资:经香港政府认可、用于救灾、医疗援助或教育用途的捐赠物资,需提前向海关提交豁免申请。
- 货样及广告品(无商业价值):纯为招揽订单而寄送的样本,且价值极低(如布料样版、小容量化妆品试用装),注明“No Commercial Value”后,同享豁免。
注意:以下情况不可豁免
- 进口供本地销售、加工或使用的货物(即使最终未售出);
- 受管制物品(如烟草、酒类、燃油)即使转口,仍需缴付特定税项,但报关费本身可能豁免,需分开计算;
- 非豁免清单内的一般消费品(如食品、电子产品)只要进入香港仓库,即需缴费。
申报表格一B的流程与豁免条件解析
标准申报步骤
申报人可通过贸易通电子平台提交表格一B,流程如下:
- 准备资料:装箱单、提单、发票,并核对货物原产地、数量、价值及报关代码(HKHS编码)。
- 选择豁免类别:在贸易通系统“豁免代码”栏选择对应类别(如TD01-转运、TD02-过境、TD03-无商业价值样本)。
- 上传证明文件:转运/过境需提供后续离境仓单;样本需附发票注明“无商业价值”。
- 缴纳费用(如适用):非豁免货物,报关费按货值收取,通常为货值的 0.05%(最低收费 港币20元,最高 港币200元)。
- 获取回执:系统实时生成报关确认,海关如需审核,则等待放行通知。
豁免成功的关键条件与时间要求
| 条件 | 具体要求 |
|——|———-|
| 时间限制 | 转运/过境豁免需确保货品在到港后 14 天内完成离境,否则需补缴报关费。 |
| 资料一致性 | 豁免申报时,进口和出口提单项下的货名、数量、收发货人必须完全一致,否则视为“本地进口”。 |
| 许可证明 | 若货物属受管制类别(如化学品、药物),即使转运,亦需提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,且报关费豁免不影响许可证费用。 |
如何选择申报方式:表格一B vs 其他表格
对于新手或中小贸易商,需要明确表格一B的适用场景,避免误用导致多缴费用。
- 表格一B(非食品类正式报关):适合一般工业品、机械、电子元件、纺织品等。若您的货品属食品、饮品、药材,则使用表格一A,且该表格无豁免优惠。
- 表格二(简化申报):若单票货值低于 港币 46000 元,且无贸易限制,可选表格二,报关费固定 港币 0.5 元(类目特定),但不适用豁免申请——因此若您符合表格一B的豁免条件(如转运),应坚持使用表格一B,否则多付费用。
选择建议:如果您是船务代理或物流公司,承接大量转口货物,建议直接绑定贸易通API接口并预设“豁免类别”,既省时又避免漏填。若为自用进口(如个人收藏品),表格二更简单。
适合人群与常见问题解答(FAQ)
此豁免适合谁?
- 跨境电商业者:大批量货物经港中转至东南亚,可大幅节省报关成本。
- 国际快递集运商:处理过境包裹时需频繁申报。
- 大型制造商:原材料经港转内地加工,务必申请转口豁免。
用户最关心的问题(FAQ)
Q1:我进口了一批样品,如何证明“无商业价值”?
在商业发票上明确注明“SAMPLES — NO COMMERCIAL VALUE”,并确保单件价值合理(如小于 HK$100),数量较少。海关有权要求补充材料。
Q2:货物在香港停留了 20 天才转运,还能豁免吗?
不能。超期后系统自动视为“本地进口”,须补缴报关费及可能的仓储费。建议提前预约船期。
Q3:若同时含有豁免和非豁免货物,怎么申报?
同一提单下,豁免部分(如转运品)和非豁免部分(如本地样品)需分列两行申报,豁免行填豁免代码,非豁免行按普通货物缴费。
避坑建议与注意事项
- 勿盲目勾选“转运”:除非您有已确认的离境订舱单,否则海关核查时若发现无后续离港记录,会面临罚款(最高 港币 5000 元)。
- 区分“报关费”与“货物税”:即使报关费豁免,若货物为烟酒、燃油,仍须缴付商品税,申报时需分开计算。
- 保留完整记录至少 7 年:香港海关有权追溯检查,电子回执、舱单、发票均需归档。
- 低报货值风险高:豁免不代表可以低价申报,海关以市场公允价核定货值,低报将引发估价及罚则。
总结
要准确判断“进口到香港的贸易通申报表格一B适用哪些获豁免报关费的物品”,核心在于锁定货物的去向——转口、过境、转运及无商业价值样办,均属豁免大类。注意 14 天离境期限、资料一致性和申报代码选择,就能合法降低贸易成本。如在操作中仍有疑虑,建议咨询持牌报关行或直接拨打贸易通客服(热线 8201 0088)核对最新豁免清单。善用规则,才能让每一分通关成本都花在刀刃上。







